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研擬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,預定自105年1月1日起施行,未來易於腐敗商品、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、已拆封之影音商品或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等,經業者告知消費者將排除7日解除權時,將不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(以下簡稱消保法)第19條規定之7日解除權。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規範重點如下:
ㄧ、準則第2條:通訊交易之商品或服務有下列情形之一,並經企業經營者告知消費者將排除消保法第19條第1項規定解除權之適用者,屬排除7日解除權之合理例外情事:
1、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。
2、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。
3、報紙、期刊或雜誌。
4、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。
5、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,經消費者 事先同意始提供。
6、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。
1.
食品屬於私人消耗性產品,因衛生考量,且依據主管機關頒布之《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》第2條第一項:「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」之商品,屬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一項但書所稱合理例外情事,於台南安平雅樂軒酒店線上商城所購買之食品皆不享有7天鑑賞期,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可退換貨外,購買後恕無法辦理退換貨。
2. 酒店產品經嚴格品質控管,請於有效期限內食用完畢,為維護食品的衛生安全,除食品本身有瑕疵可退貨外,經拆封、食用或消費者造成之外盒變形、失溫或保存不良導致變質,恕不接受退換貨。
3.為保障您的權益,請於收到物品後立即開啟檢視是否正確與完整,若七日內無立即反應,恕不接受退換貨。
4.若產品因運送過程導致瑕疵,務必請拍照存證以保障自身權益,並通知酒店工作人員。
5.網頁商品會因為使用不同的品牌螢幕以及解析度不同,造成圖片顏色呈現略有不同,請以實品顏色為主。
Q:如何辦理退貨?
A:符合以下情形可申請退換貨
1.
因酒店作業程序錯誤,而導致寄送的商品與訂購的商品不符。
2.
商品有明顯瑕疵或已損壞。
Q:我收到的商品有瑕疵或破損要怎麼辦?
A:若您收到商品後發現有損傷、撞傷,可能是因宅配過程中的碰撞或是擠壓,麻煩您一經發現問題,請於收貨24小時內拍照存證 (請清楚拍攝商品破損、有問題的地方至少2~3張) 並立即來電告知,我們將請宅配公司前往收回,以便安排後續退換貨處理,我們會有專人為您服務。
※以下情況無法接受退換貨
1.
商品簽收超過七天。
2.
人為因素而產生的破壞,如:變形、失溫、過期、保存不良造成變質。
3.
惡意或大量退貨。
4.
因個人因素而申請退貨、退費者,若下一次再訂購相同商品,則無法要求再次退貨、退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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